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

董事长 主任 谢金荣
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是由市交通工程学会出资申办、经市司法局司法鉴定行政许可、市社团局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,是独立的法人单位。鉴定中心已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备案,依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理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遵循“科学、严谨、公正、求实”的服务宗旨,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委托,对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车辆、人员、物品等进行司法鉴定。
鉴定中心设法医室、车辆检测室、痕迹物证室、影像室等业务部门,可以受理交通事故的尸体检验;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情鉴定、人体损伤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;交通违法行为人、交通事故当事人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检验;交通事故车辆的安全性能检验;涉案车辆定型鉴定;机动车爆胎事故、机械事故、行驶速度鉴定。交通事故车辆、人员、物品的痕迹、物证鉴定和车辆、物品的损失评估等多种检验、鉴定项目。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、交通事故提供证据支持和技术保障。
交通事故办案单位可以根据办案需要,委托鉴定中心进行鉴定。交通事故当事人、关系人或单位,可以根据举证需要向鉴定中心提出委托鉴定。委托鉴定时必须填写《检验、鉴定委托书》,鉴定中心对受理的委托事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后,根据检验、鉴定的项目和要求,以《司法鉴定书》、《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》、《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》和《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》四种文书形式出具鉴定结论并送达委托人,同时按规定收取鉴定费。
天通司法鉴定中心配有气相色谱酒精检测仪、生物显微镜、制动性能检测仪等实验检测专业仪器设备,具有较高的检验、鉴定水平。鉴定中心以交通管理执法技术鉴定为特色,努力发挥专业特长,不断提高鉴定水平,竭诚为交通管理执法服务、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服务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在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8号崇仁里12号楼办公,并设有法医门诊,每周一、三、五的上午开诊,进行人体损伤鉴定、伤残评定。
检验、鉴定的对象和内容
一、法医学检验、鉴定:
通过对交通事故死者的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,确定死亡原因、死亡性质、生前伤与死后伤,判明损伤的成伤方式,确认死者的交通方式,推定致伤物体;通过对受伤人员的检查,确定其损伤的性质与程度、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;评定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;通过对血迹、毛发、组织等人体物证的DNA检验和其他检验,进行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,从而确认车辆、人员的接触部位以及当事人的亲缘关系等;检测交通违法行为人、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血液酒精含量和人体内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、麻醉药品的含量。
二、痕迹和微量物证鉴定:
对交通事故车体、轮胎、指纹、光源、散落物质等痕迹进行鉴别或判断;对附着的油漆、塑料、纤维、橡胶、油脂等进行微量物证物质成分对比鉴定。
三、车辆鉴定:
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;机械事故的车辆故障鉴定;车辆行驶速度鉴定和对事故车辆定型。
四、损失评估:
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、物品损失评估。
天通司法鉴定中心资质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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